皮革龜裂試驗機是由一個鋼球被加壓頂在一個圓形皮革試樣肉面的中心部分,試樣四周用夾具固定。在粒面產生裂紋和破裂時分別記錄其壓力和伸展高度。
在測試前我們先用夾具固定圓形皮革的周邊,使試樣中間部分可以自由活動。當皮革試樣中間部分受到800N的力時,夾具夾住試樣的部分應保持不動,并確保在試驗過程中試樣周邊被夾住的部分不會發(fā)生移位現象。試樣被夾住的部分與活動部分有明顯的分界,試樣活動的部分直徑為25mm。皮革龜裂試驗機帶鋼球的頂桿,鋼球不能旋轉,作用于試樣肉面的中心,作用力通過測量裝置測出。球與夾具相對移動所產生的伸展速度為(12±2)mm/min。球的直徑為6.25mm,試樣產生裂紋和破裂時,測量裝置的準確度誤差不超過3%。測定試樣伸展高度的裝置,所有的儀器經過校準,到0.1mm,量程范圍內的誤差不超過0.05mm。試樣伸展的距離可以用夾具和鋼球相對移動的距離來計算。鋼球移動的方向與被測試樣的表面垂直,鋼球與試樣肉面剛接觸時力的顯示值為零,作為鋼球與夾具相對移動的起點。試樣由于受鋼球的壓力而引起厚度的縮小可不予計算。如果試樣在伸展過程中停頓,力的讀數下降,這是由于粒面已產生裂紋和破裂,應盡快測出力值和伸展高度的讀數。所使用的皮革龜裂試驗機應備有讀數指示針以縮小這種誤差,但這只能用于力的讀數。
雖然如此,記取讀數以停頓時間愈短愈好。如果試樣破裂,應記錄產生粒面裂紋時的伸展高度和破裂時的力值;如果試樣未被頂破,應記錄產生粒面裂紋時的伸展高度以及施加力時的伸展高度,并說明試樣沒有頂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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